根据厦门市教育局[2008]11号《厦门市2008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的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招收在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的某一维度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又符合我校需求的学生。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招收高中特长生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分管中层干部、初三年级负责人及体育、艺术教师组成。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4、坚持“宁缺勿滥、可持续发展性”原则。
三、招生计划:
根据生源情况及下达的指标,招收免试破格录取生6名。
四、招生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
2、在综合素质某方面:如运动健康维度、文艺维度、学习能力维度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具有本市思明区、湖里区户口(含蓝印)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报考体育类特长生应具备田径运动员和足球运动员的良好素质及运动潜能;报考艺术类特长生应具备良好的艺术素质及潜能。报考科技类特长生应具备良好的科技创新素质及潜能。
(1)体育特长生
田径特长生应在综合素质中的运动与健康维度有突出表现,体能优秀,意志坚定,具备田径运动的良好身体条件,具有田径运动良好的基本能力和运动潜力,在同年龄段田径专项身体素质属于优秀水平,初中阶段曾在市教育局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获单项前八名,或区教育局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获单项前六名,或市、区教育局主办的篮球、足球比赛中参赛队的主力队员,并具备高中学习的文化知识基础。
(2)文艺特长生
文艺特长生应在综合素质中的审美与表现维度有突出表现,具有优秀的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对艺术的表达能力在同龄人中属于优秀水平。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相关比赛中获得在省(市、区)美术、音乐、舞蹈等比赛中,获市三等奖(含三等奖)或区级一等奖以上(含)奖励或参加过在全国、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演出或比赛以上的学生,并具备高中学习的文化知识基础。
(3)科技特长生
科技特长生应在学习能力维度中的创新意识指标有突出表现,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动手能力强。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科技创新大赛区级一等奖以上(含)奖励,并具备高中学习的文化知识基础。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特长的,参加我校组织的对相关获奖作品的答辩。
五、报名要求:
1、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本人到湖滨中学政教处报名或由原毕业学校推荐,并填写《厦门市2008年免试破格录取申请表》,一式两份,表中考生的相关信息须与《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回执》一致。
2、携带有效获奖证书和户口薄原件当场查验,并提供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
3、考生提供初三(上)期末市质检考试科目的成绩。(由考生所在学校的教务处出具证明)
六、招生程序:
1、上报工作方案:4月25日前,学校将今年的免试破格录取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2、发布招生信息: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学校网站及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和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同时公布免试破格录取工作方案。
3、学生自愿报名:5月8日—10日上午11:30止,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本人到湖滨中学政教处报名并缴交《厦门市2008年免试破格录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携带学生综合成长记录袋。其中《厦门市2008年免试破格录取申请表》(见厦招考[2008]05号《关于做好厦门市2008年中招报名暨体育考试项目报考工作的通知》附表6,学生可直接向毕业学校领取,也可向我校政教处领取。
4、面试通知:2008年5月12日(周一)下午3:00,公布并通知进入面试名单。
5、专业特长测评时间:2008年5月14日(周三)下午3:00,进行专业特长水平测试。
6、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特长表现、中学文化学习情况及综合表现情况,确定面试入围名单。 (2)学校考核预录:2008年5月22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特长生根据面试和专业特长的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定的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本人获奖的级别等次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持有相应特长项目高一级的考生优先录取),按照我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意向和预录名单及理由。
(3)上报预录对象名单和公示时间:2008年5月25日,学校将特长生免试破格预录对象的名单和材料上报市中招办,由市教育局和市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公示,同时也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4)正式录取时间:2008年5月30日,学校经上级核准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6月5日前将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市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书面通知考生原毕业学校。
破格录取的考生参加中招报名后免于参加中考。
7、联系电话:5051193 联系人:彭老师、吴老师
七、附则
1、本方案所述权威部门的认定,以证书所盖印章为准。所有获奖项目或参评项目均须为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4月24日期间获得,以证书落款为准。
2、本方案需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
3、录取名单除需在上述三个网站上公示外,还需在我校和拟录取学生所在校的校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招生咨询电话:5051193;招生监督电话:5056639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湖滨中学中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